深圳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4-10-30 13:00:57
一、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
一、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五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公司,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受理审核时限
1、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2、登记管辖: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3、收费标准: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三、深圳注册集团公司成立企业的流程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
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五、深圳注册集团公司时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六、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
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三)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指定(委托)书》;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在深圳注册集团公司时要注意集团具备的条件、受理审核的时限、收费标准等等。对于深圳注册集团公司名称也是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