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下使用权的登记程序有哪些
深圳地下使用权的登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材料:首先,需要由土地使用权人或相关责任人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地下空间及其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登记申请。
这包括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供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等相关文件。
审核与批准: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其分局(如宝安、龙岗分局)负责受理和审核这些申请。
审核过程可能包括初审、公告、复审等步骤,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颁发证书:一旦审核通过,相关部门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标志着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正式登记完成。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及其地下建筑物、附着物,不得办理转移、抵押登记。
此外,如果涉及使用他人取得的地表建设用地修建地下空间出入口,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地役权合同,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分层登记政策: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在实施地下空间使用权登记时,将采用分层设立、分层供应、分层登记的政策,以确保地上、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