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申请受理后能撤销
破产申请一旦被受理,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从受理那一刻起,破产程序便正式开启,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一系列的程序也就此启动,它们就像是一套既定的规则,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之下,比如说受理这个过程本身存在错误,又或者存在欺诈之类的情况,那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可能撤销的。但这种情况真的是比较少见的,而且必须要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以及遵循特定的程序才行。
总体来看,破产申请受理之后,通常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撤销的,这主要是为了能够维护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让整个破产流程有条不紊地推进,同时也能更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如果遇到具体的案件情况,那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经验,进行综合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绝对不能随意行事,以免对破产程序以及各方利益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害。
二、破产申请受理后撤销有哪些法定情形
破产申请受理后,存在以下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1.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或者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该提前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则除外。
2.放弃债权: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放弃债权的,可撤销。
3.无偿转让财产:同样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可申请撤销。
4.不合理价格交易: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可撤销。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不当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破产申请受理后撤销有啥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但存在特殊情况:一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
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
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这种重整申请并非严格意义上对破产申请受理的撤销,但可改变破产程序走向。总之,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撤销有严格法定情形与程序要求,要依据法律规定谨慎操作。
当探讨破产申请受理后能撤销这一问题时,我们会发现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不少要点。比如破产申请受理后若成功撤销,相关财产的归属和处置会变得复杂,要遵循特定法律程序来重新分配和管理。而且,债权人在撤销后的权益保障也有诸多讲究,像债权申报、清偿顺序等环节都需重新审视。倘若你对破产申请受理后撤销的具体流程、后续财产及债权人权益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纠结,赶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帮你解开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