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程序终结后还可以起诉吗
当破产程序宣告结束之后,是否能够进行诉讼的决定往往取决于特定的情形。
若涉及到在破产程序阶段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那么在破产程序结束之后,理论上讲,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针对破产程序中所做出的裁决或其他事项,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再次发起诉讼的。
举例来说,假设某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期间实施了个别清偿行为,但由于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处理,在破产程序结束后,若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则债权人可据此提起诉讼,请求追回不当得利。
然而,倘若该债权债务关系已在破产
清算过程中得到确认,并且没有新的事实与证据出现的话,那么再行提出诉讼的可能性就较为渺茫。
所以,在考虑是否提起诉讼时,必须对具体的诉讼事由及相关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二、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追偿有啥法律规定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追偿涉及多方面规定。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终结后,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追加分配。但需注意,追加分配受时间限制,一般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提出。
若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此外,在破产程序中因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而转移的财产,也能依法追回用于偿债。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若发现有可追偿的财产线索,可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处理,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债务的进一步追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追讨有啥法律途径
破产程序终结后追讨债务,有以下法律途径:
首先,若存在破产程序中未被发现或处理的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这需要债权人及时发现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核实后会按程序进行财产分配。
其次,若发现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债权人可向管理人主张追回,用于对债权人的清偿。
再者,若有其他连带责任人,比如保证人,债权人可向其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责任后,可能会有相应的追偿权。不过,不同情形下具体操作有别,追讨前需全面梳理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必要时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破产程序终结后还可以起诉吗这一问题时,需要了解其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在破产程序终结后,若存在未处理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能够起诉的。不过这涉及诸多复杂情况,例如若发现破产企业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起诉主张权益。另外,关于破产程序中一些未完全厘清的担保责任问题,也可能在程序终结后通过起诉解决。要是你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起诉条件、起诉流程等有疑问,赶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