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定机构核
本文主要介绍了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居民身份证以及正本。同时,还需要提供合法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和委托书正本。
(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a.如果申请人属于企业单位,则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b.如果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供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文书。
c.如果申请人属于自然人,则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正式的,不得是临时的)。同时,还需要查验正本。
(3)合法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和委托书正本(适用于接受委托的合法代理人)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船名需要哪些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申请船名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船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交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识别号证书。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船籍港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核发的船舶登记证书。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交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综上所述,申请船名需要提交船名预先核准通知书、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识别号证书、船籍港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核发的船舶登记证书以及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
根据上述内容,申请船名需要提交船名预先核准通知书、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识别号证书、船籍港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核发的船舶登记证书以及船旗国政府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合法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和委托书正本。因此,申请船名需要提交多项文件,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