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当地开办一家烟丝商店?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6-27 10:27:03

开店卖烟丝需要进行申请、受理、实地核查、审核和审批等手续。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需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

开店卖烟丝需要进行申请、受理、实地核查、审核和审批等手续。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需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许可证,分立、合并、撤销也需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开店卖烟丝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申请;

2.受理;

3.实地核查;

4.审核;

5.审批。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烟 草 制 品 生 产 企 业 许 可 证 怎 么 办 理 ?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分为五类,分别是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和戊类。其中,甲类和乙类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他类别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应当具有与所申请的烟草制品生产相适应的资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专用章和符合烟草制品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条件。其次,申请人应当具有符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人员。最后,申请人应当具有符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在办理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专用章、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有关资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准许申请,并发给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了解办理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开店卖烟丝和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都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分为五类,申请人需满足资金、人员、场所和设备等条件,并提供相关文件和申请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交的文件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准许申请并发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为确保顺利办理手续,申请人应熟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了解许可证申请流程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霉烂烟叶生产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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