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并非绝对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这些情况包括:一是
股份有限公司并非绝对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这些情况包括:一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二是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三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收购;四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可以收购。
股份有限公司并非绝对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这些情况包括:一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二是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
三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收购。
四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可以收购。
素 材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能 否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条件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收购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并提交豁免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件。收购方还需要在30日内通知出售方,并约定收购期限。在收购期限内,出售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同时,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股份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