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是怎样召开的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3:26:19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是否通知隐名股东

不需要通知隐名股东,享有表决权的是公司登记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因此,股东会未通知隐名股东参加不因此导致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1、股东资格是股东在公司层面行使权利的前提。而对于隐名股东,在其尚未显名时,是不具有股东资格的。

2、股东会决议由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进行表决,隐名股东投资份额所带来的投票权由显名股东代为行使,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行使。

3、如果隐名股东在决议中直接行使表决权,且侵害了显名股东的股东权益,那么该股东会决议表面看来是表决程序违法,实际上已经是内容违法,决议应为无效。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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