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为: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为: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前述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外,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