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申请表可由以下部分组成。一般采用完整的标题,由申请人、原因、文体三部分组成。例如大楼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申请表可由以下部分组成。一般采用完整的标题,由申请人、原因、文体三部分组成。例如大楼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报告。二、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应当是原企业经营范围确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包括经营范围变更的原因,经营范围变更的条件,原经营项目,扩大经营项目,减少经营项目。申请报告的惯用语用于正文结尾。也就是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