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到底意味着什么投保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应
偿付能力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到底意味着什么投保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应该如何理性对待面对这几个问题,相信绝大多数的投保人都无法给出答案。
不管怎样,偿付能力这个极其专业的名词已经不再高高在上。投保人从对这个名词的一无所知,到眼下偶尔从嘴里蹦出,再到开始关心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其实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
揭开偿付能力的面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讨论偿付能力的人群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精算、风险控制、会计等部门。传到民间并被民间开始关注,则是缘于数年前保监会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点了4家保险公司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并且被不少投保人理解为这些保险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最近多家已上市的保险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其偿付能力由于各种原因在过去半年中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再加上保监会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至此,投保人对偿付能力这个概念的又一次集体误读开始了。
拥有多年国内国外保险公司精算经验的生命人寿总精算师张远瀚于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详细解释了偿付能力的概念,以及投保人如何正确看待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
张远瀚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是说这家保险公司已经付不出账了,而是说明这家公司在抵御经营风险方面的能力减弱了。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面临重大风险或者一定风险的情形下,能够保持继续支付的能力,并不是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的继续支付能力。
这是一个被很多投保人误解的问题,不少人把它理解为资不抵债。其实在美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解释更接近于银行体系中的资本充足率这一概念。张远瀚称。
偿付能力减弱原因多
近年不少新兴保险公司发展速度大大提升,一年的保费收入甚至超过了部分老公司之前几年才能获得的规模。
偿付能力减弱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去年保险投资收益率达12.17%,为近年来最高水平。今年以来,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了下降。
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张远瀚称,作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来说,很少会出现愿意一次性把保险公司未来10年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一步到位。不过,他也表示,靠股东的继续投入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保险公司要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将自身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到一个能让公司有比较健康稳定发展的状况。
针对《第一财经日报》提出的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投保人选择退保的方式是否可取的问题,张远瀚表示,投保人必须清楚,偿付能力不足是反映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而非赔付能力,投保人选择退保自身也要承受损失,因为退保退回的只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保费,这和从银行取出存款差别很大,但是如果一家保险公司长期偿付能力不足,投保人就需要稍加留意了。
险企偿付能力将普降
为了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做好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工作,保监会近日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9号: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的衔接》(以下简称《问题解答第9号》)。
《问题解答第9号》中对偿付能力的评估加入了风险权重,只有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才按此前的标准来计算最低资本,否则最低资本的计算将会提高。由于保险公司只要有一单保单未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评估标准的变化都将导致险企偿付能力下降。
最低资本将会上升
2009年保监会一直敦促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偿付能力。据今年全保会透露的信息显示,45家公司增资扩股225亿元,10家公司发行次级债180亿元。到2009年底,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为8家,较年初减少了5家。除去增资、发行次级债等外部手段外,各大保险企业还相继采用降低管理费用、调整业务结构、加大分保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偿付能力状况。
但仅以资本规模来评判偿付能力风险并不全面。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曾指出,目前的偿付能力标准不能充分反映公司的风险,要完善以风险为基础的最低资本标准修订。
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计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重要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是指保险公司为应对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
而在此《问题解答第9号》中,最低资本评估标准已经按不同类别进行调整。根据《问题解答第9号》规定,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险合同和混合保险合同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89号)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最低资本。
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和混合保险合同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的最低资本评估标准则如下: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的最低资本为期末负债的4%,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的最低资本为期末负债的1%,其他混合保险合同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的最低资本为期末负债的4%。其中,期末负债是指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确定的负债。此标准下,最低资本的计算都比此前有所提高。
保险公司应当自2009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开始,按照此项规定的最低资本表编报偿付能力报告。由于风险权重的加入,保险公司只要有一单保单未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都会增加,偿付能力自然就会相应下滑。
补充偿付能力将更有的放矢
一外资保险公司精算师表示,调整后的最低资本要求能够较为准确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之前的最低资本评估并未充分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因为实际上两家保险公司尽管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都相同,但它们各自的管理和经营结构不同,从中产生偿付能力风险也不同。而新的最低资本要求则能反映出两家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的差别。
根据《问题解答第9号》要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中的保险合同负债继续适用保监会制定的责任准备金评估标准,非保险合同负债适用会计准则。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混合保险合同分拆适用于偿付能力报告。
与投资连结保险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损益的核算应当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根据财务报表自行调整偿付能力报告中的有关项目口径和勾稽关系。
而分拆后的万能保险的投资账户负债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负债应遵循与财务报告一致的计量原则。分拆后的万能保险的投资账户负债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负债计入保户储金。
中山大学风险管理和保险学主任申曙光表示,监管层对偿付能力监管的细化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根据自身的风险进行偿付能力方面的补充。比如以投资型保险为主营产品的保险公司就可以据最低资本与负债的具体比例关系进行补充资本金或者调节产品市场规模。
在今年的全保会上,吴定富明确发出警示,当前全行业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很多公司对资本的依赖性较强,容易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对部分偿付能力处于警戒区域的公司,在2010年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可能会出现偿付能力水平下降、甚至不达标的情况。
而上述外资寿险精算师表示,从保险会对偿付能力监管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看,保险公司未来会时时紧绷偿付能力达标之弦。新规将促使保险公司未来会更加注重依据风险基础而调节自身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