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东进行管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制订公司章程时,约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章程的规定管理
对股东进行管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制订公司章程时,约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章程的规定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出资股东管理建议
出资人向公司出资后,公司应当变更股东名册,向股东发给出资证明书,确认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出资人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股权,从公司的经营收益中获利。因此,如果未能取得股权,出资人应当优先考虑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以实现自己向公司出资的根本目的。
2、出资人可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
出资人向公司出资后,如公司不变更股东名册,或不承认出资行为,出资人可以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此时,由于股东已经出资,如果直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额很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出资人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并对自己已履行了出资义务进行举证,股东身份经法院确认后,出资人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但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在特定条件下,出资人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款。
出资人获得公司股东身份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是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成为股东;第二是公司增资扩股,接受新股东。如果公司未履行任一法定程序,则投资人不能获得股东身份,向公司出资获取股东收益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投资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