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股权怎么转让
公司分立后股权的转让可以依据分立后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如下:1、对外转让股权,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它股东;2、其它股东作出回复;3、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