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善致债务累积,股份店求救之路在哪里?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09 17:15:32

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股份店债务问题将会得到处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股份的时候,如果股东

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股份店债务问题将会得到处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股份的时候,如果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的,则对企业的的债权和债务不用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责任的,而且受让人知道原来的股东并没有如实地出资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是原来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股份店债务问题将会得到处理。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转让股份的时候,如果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的,则对企业的的债权和债务不用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责任的,而且受让人知道原来的股东并没有如实地出资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是原来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 东 未 履 行 出 资 责 任 , 债 权 人 如 何 维 权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1. 向公司要求履行出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公司可以催告其缴纳。如果股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其缴纳出资。如果股东仍然拒绝缴纳出资,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股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就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因此,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按照出资额的利息承担责任。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 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缴的出资。如果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催缴股东缴纳出资,但股东仍然拒绝缴纳,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缴的出资。

总之,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公司要求履行出资责任、向股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缴的出资等途径维权。

总之,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公司要求履行出资责任、向股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缴的出资等途径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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