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地方实施细则,明确注销流程与材料要求。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系统梳理合作社注销全流程及合规要点,助力成员高效完成法律清算。
安徽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地方实施细则,明确注销流程与材料要求。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系统梳理合作社注销全流程及合规要点,助力成员高效完成法律清算。
一、注销适用情形与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作社需主动办理注销:
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因合并、分立需终止;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设立登记;
经营期限届满且不续期;
成员人数或资产规模持续两年不达标。
合作社未规范注销的,登记机关可依法强制注销并公示。
二、注销流程三步走
1. 成立清算组并公告
操作要点:
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成员人数≥3人;
在省级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发布清算公告(公告期45日);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税款。
2. 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推荐渠道: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注销一件事"专区,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线下窗口:携带材料至合作社登记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材料要求:
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成员签字);
成员大会解散决议;
清算报告(附《财产处置确认书》);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告证明(报刊原件或系统截图)。
3. 登记机关审核与办结
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核准注销并收回营业执照;
存在未办结事项(如债务纠纷),要求限期整改。
三、材料清单与规范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基础文件 注销申请书、解散决议、清算报告、公告证明
税务相关 清税证明(含社保、非税收入结清凭证)
执照相关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需登报声明)
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材料规范:
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全体成员签字;
清算报告需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附会议记录);
扫描件分辨率≥300dpi,格式为PDF且≤5MB。
四、合规注意事项
清算组职责: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债务处理:公告期满后未清偿债务需向法院申请破产;
成员责任:合作社注销后,成员对注销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印章销毁:注销后需将公章、财务章交登记机关备案销毁。
五、常见问题解答
Q1:合作社注销后能否恢复?
A:不可逆,注销后主体资格终止,需重新设立。
Q2:公告期未满能否提前注销?
A:不能,必须完成45日公告期方可提交申请。
Q3:分支机构如何处理?
A:合作社注销前需先注销所有分支机构。
六、高效办理建议
线上预审: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预审材料,确保扫描件清晰;
咨询渠道: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或访问安徽农业农村厅官网获取政策;
代理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协助清算,规避法律风险。
本文依据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涵盖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全流程及合规要点。合作社如需进一步了解财务清算、债务处理等细节,可参考《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操作指引(2025版)》或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