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破产重整需要经历很多个步骤,每个步骤需要的时间都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1、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2、其次是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
2022-09-25 09:40:00
导读:一般破产清算的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2022-09-25 09:20:00
导读: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2022-09-24 09:10:00
导读: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3、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5、在5000万元-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2022-09-23 10:40:00
导读: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2022-09-21 10:40:00
导读: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
2022-09-20 10:30:00
导读: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2022-09-19 10:30:00
导读:1、提前准备。2、分头交接。3、总体接收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与管理人办理总体接收手续,签订《移交接管书》,并附交接清单。4、制定接管报告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并报送《破产清算方案》、《清算工作实施计划》等。
2022-09-19 10:20:00
导读: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2022-09-19 09:50:00
导读: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2022-09-19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