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不够还债怎么办理手续
企业财务困境无法偿债时,须依法
申请破产。法院审批后,指定管理人清查资产债务,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分配方案。偿债顺序为员工工资、社保、税款及普通债权,同顺序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后债务清偿不足如何进行后续手续
破产后债务清偿不足时,后续手续主要如下:首先,法院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视为未清偿。其次,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继续追讨。对于未清偿部分,债权人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继续主张权利。同时,债务人的
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对企业的相关事务负有一定责任,如妥善保管企业财产等。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或复杂情形,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处理。总之,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破产后债务清偿不足的后续事宜。
三、破产无力偿债后如何继续生活
当企业破产无力偿债后,个人生活方面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首先,若个人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如工资等,可继续依靠此维持生活。其次,可根据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生活必要支出的豁免,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如住房、医疗等费用。同时,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避免被债权人过度追讨而影响生活。若因破产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在一定期限后,可通过良好的信用行为逐步修复信用记录。总之,要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安排生活,逐步应对破产带来的影响,避免陷入过度的经济困境。
当企业破产但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手续:首先,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财产、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接下来,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