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工资补偿标准有几种
破产企业须依法清偿拖欠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债务,优先偿还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法定的补偿金。补偿标准根据工龄与工资,如每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为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企业员工赔偿标准有哪些?
破产企业员工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可获得的赔偿包括:一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是拖欠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等,企业应及时足额支付。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需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员工应及时关注相关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有哪些规定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规定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优先清偿。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之后是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在前面各项清偿完毕后,按照比例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分配。需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债权在分配顺序上有先后之分,以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规定的具体分配顺序可能因地区或法律变化而有所差异。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规定的清偿顺序优先清偿。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