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
以下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和形式有明确的要求。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二、企业增减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注册事项。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三、企业合并.分立.解散:企业解散,导致企业消失;企业合并.分立,或导致企业解散,或导致企业分裂。由于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涉及股东的重大权益,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变更形式,涉及企业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问题,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有哪些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