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东大会的职责是什么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3:23:56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也适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也适用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即(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弥补损失的计划;(七)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八)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九)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怎么行使职责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不管是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东大会,都有自己的职责,任何一方擅自离职,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的行为,都可能都会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各个职员的职责都由公司法,或者是制定的公司章程来确定的,违反规定是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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