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破产公司的收购过程,包括与破产管理人协商、拟定书面收购协议、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和注销变更登
本文介绍了破产公司的收购过程,包括与破产管理人协商、拟定书面收购协议、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和注销变更登记手续等步骤。同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强调公司合并时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公告,且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破产公司的收购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与破产管理人展开协商以确定收购细节;接着,双方拟定书面收购协议;然后,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最后,被收购企业和收购公司分别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