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
一、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
任意盈余公积金的用途
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按其用途,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不管是法定盈余公积还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弥补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1)以前年度税前利润。(2)以后年度税后利润。(3)盈余公积金。(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三)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