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程序如下:一、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计划。二、形成减资决
公司减资程序如下:
一、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计划。
二、形成减资决议。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方案表决。
三、通知债权人。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
四、债权人同意。通过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同意公司减资。
五、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公司减资的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