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和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设立程序包括发起人确认股份数量
本文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和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设立程序包括发起人确认股份数量、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审请设立登记。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包括发起人认购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和申请设立登记。
1.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人需书面确认其认购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份数量。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审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需书面确认其认购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份数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起人需要书面确认其认购的股份数量。这一规定涉及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向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注册资本等文件。其中,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的认购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事项。因此,发起人需书面确认其认购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份数量符合法律规定。
无论是制定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发起人需书面确认其认购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份数量,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请设立登记。而对于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要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因此,为了确保公司的合法设立,发起人需仔细阅读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