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讲述了对于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
文章主要讲述了对于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并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司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其他人则不受影响。以上人员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公司股票有何影响?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会对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此外,法院可能会对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甚至可能对公司进行罚款。因此,公司应当加强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避免其出现失信行为。对于已经出现失信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向股票交易市场公告,以减少对公司股票的影响。
总的来说,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对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会对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因此,公司应当加强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避免其出现失信行为,一旦出现应及时纠正,并向股票交易市场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