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成立后,原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公司。但
股份公司成立后,原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公司。但在这一过程中,不得将出资抽回。股东需要撤资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
股份公司成立后,原股东可以通过撤资方式退出公司,但在这一过程中,不得将出资抽回。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股东需要撤资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股东撤资的方式主要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如 何 抽 逃 出 资 ?
股份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股份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和撤资方式及撤资规定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股东在撤资过程中不能将出资抽回,需按法定程序办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是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指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指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设立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