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组织形式,其基础是资本联合。出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并成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是股东的权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组织形式,其基础是资本联合。出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并成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是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资本的联合为基础设立的。在这种组织形式中,出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并因此成为公司的所有权人。这种所有权体现在持有公司股份上,出资者持有的股份被称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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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因此,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因此,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