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融资租赁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对于一些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若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尽如人意,往往会考虑将其出售。出售的价格是都是就是很多人想了解清楚的,下面就和创业萤火网一起了解一下融资租赁公司转让价格标准是多少钱吧。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价格标准是多少钱
融资租赁公司的转让价格标准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决定转让价格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规模较大,客户资源丰富,同时还拥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资深的从业人员,那么转让价格通常会比较高。反之,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小,客户资源有限,经营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的能力不足,那么转让价格就会相对较低。
其次,市场情况也会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转让价格。如果当前市场需求量大,市场竞争较小,那么转让价格就会相对较高。反之,如果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景气,那么转让价格就会受到较大的压力。
最后,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也会对转让价格产生影响。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良好,没有较大的债务负担,那么转让价格也会较高。反之,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不佳,存在较大的债务压力,那么转让价格就会相应下降。
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的转让价格标准还会受到地区、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并不是固定的数值。如果打算转让融资租赁公司,建议可以找一家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价格标准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如果需要转让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建议事先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以便在转让过程中能够更加合理地确定转让价格。
租赁公司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为此也让一些创业的朋友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想要注册一家租赁公司,但这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并且提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才能增加注册成功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方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1.直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申请,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承租设备,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承租设备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
2.回租:
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3.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购进设备,通过不断出租给不同用户而逐步收回租赁投资并获得相应利润的一种租赁方式。经营性租赁业务的特点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由出租人计提折旧、负责维修保养。承租人的应付租金作为财务费用进入成本。
4.杠杆租赁:出租人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并以此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委托租赁: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方式。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6.转租赁: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7.联合租赁: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租赁公司共同向某一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方面的问题小编已经在上面的文章中为大家进行了解答,对此不了解的朋友可以认真看看上述内容介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持续关注我们创业萤火网。
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租赁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那么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呢?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是指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境内法人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
第九条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为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确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六)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境外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的,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八)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九)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监督部门是银监会,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管理部门是商务部。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融资租赁公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金融性质的融资公司,一种是非金融的融资公司。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条件有哪些要求的相关内容而言,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详情,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条件有哪些要求
1、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要申请外商投资备案手续,每个地区的要求高低不同,重点审核的内容也不同。一般来说,对股东的资产有数额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经验与学历有相应要求。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总结分享的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条件有哪些要求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后续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敬请持续关注我们创业萤火网,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站式解决服务。
融资担保公司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促进资金融通。然而,由于其业务性质的特殊性,注册一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严格的法规和程序。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注册融资担保公司所需的手续。
注册一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申请者需要准备详尽的注册资料。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单、董事及监事任职文件、注册资本证明等。其中,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权力分配等基本事项,确保公司的运营有章可循。
其次,申请者需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在提交申请前,应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注册失败。同时,申请者还需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
在提交申请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者的资质和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者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注册资本是否充足等。审查过程可能涉及现场核查、询问等多个环节,申请者需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审查通过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颁发营业执照,标志着融资担保公司的正式注册成立。此后,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开设银行账户等后续手续,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融资担保公司不仅需要完成上述手续,还需遵守一系列法规和监管要求。这包括定期报告、接受审计、遵守风险控制指标等。因此,在注册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或财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综上所述,注册一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手续和规定。投资者在申请注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公司成立后还需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合规运营和稳健发展。
公司注册相关的企业服务有内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和合资公司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同样也分为内资、外资和合资三种,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公司注册的各项准备,这此准备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这些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必须步骤。代办注册公司是注册公司和创业者较好的帮手,为企业及时解决公司注册相关难题,提供完善的企业服务,让客户在创业之路上没有难办的事儿。创业萤火是一家从事企业服务的O2O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我们紧跟国家政策的脚步拥有专业团队为来到创业萤火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是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在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融资租赁的交易一般由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需要至少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与购买合同。是一种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物件和供货人的选择,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限结束后,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
《购买合同》的决策人是承租人,《购买合同》的买方则是出租人。供货人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货。融资租赁交易的营业税税目属于金融保险业。融资租赁交易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广泛,例如金融、贸易、与物件有关的专业等;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巧比较高,例如项目的前期策划与包装、结构设计、资金筹措、物件的管理等;需要协调的法律法规问题和政策问题很多。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投资者资质: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内资融资租赁协议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较低注册资本17000万元;
(2) 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6)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内资融资租赁企业重点服务于以下企业:
a、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
b、主要股东具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背景;
c、对国产飞机、船舶、汽车、工程机械等产业链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d、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e、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外资融资租赁协议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设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为: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 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 有限责任形式的租赁公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以上内容是创业萤火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代办注册公司中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公司公司注册代办注册公司企业注册现金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比较不错,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过程中,资产也在大幅度增加,租赁范围也会越来越广,进行租赁过程中有存在区别,下面您可以和创业萤火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清楚什么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相关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较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的90%及以上;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经营租赁涉及到两方,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将牵涉到第三方,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有着相关的约定,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内容当中创业萤火网小编详细为您讲解了,什么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这样在区分过程中,也会了解更为详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外资融资租赁公司74031家,注册资本共计23,269.87亿元。
2011-2016年全国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呈现近翻倍增长,2014年与2015年涨幅最大。2016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2015年底的4287家增长72.68%;2015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2014年底增加111.29%;2014年较2013年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增长96.23%。
全国31个地区中,广东、上海、天津、福建4个地区因自贸区的成立,所设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多,其中广东、上海、天津3个地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新增数量从2014年开始实现爆发式增长,福建于2016年新设立了大量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2015年4月21日,广东自贸区的挂牌成立使广东省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2016年迎来井喷式增长,新增1491家,超2015年新增数量的3倍。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至2014年底实现扩容(涵盖7个区域),加之2014年至2015年间,上海出台多项创新政策扶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致使2015年于上海注册成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激增,达1078家,是2014年新增数量的近4倍。
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均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挂牌,之后天津市积极推进各项融资租赁相关政策落地,使2015年、2016年分别新增367家、486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福建2016年新增融资租赁公司为464家,与天津同期新增量基本持平。
7403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共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从地域分布看,31个地区中广东省成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最多,共2401家;其次为上海,共1918家;天津成立1164家排第三,福建成立609家,江苏成立215家。
广东、上海、天津三个地区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共计5483家,占全国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的74.06%。
从注册资本看,上海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累计注册资本最高,达7256.13亿元;其次为广东,注册资本共计6767.46亿元;天津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共4151.90亿元;此外,福建省外资融资租赁累计注册资本也超千亿,共1179.82亿元。
上海、广东、天津三个地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累计18,175.49亿元,占全国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8.11%。
从单家公司注册资本看,中金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居首,达145.99亿元,且在全部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中仅次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221.01亿元)排名第二;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次之,注册资本125.76亿元;郎丰国际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排名第三,注册资本103.84亿元;以上也是仅有的3家注册资本超百亿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资本排名前15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227.99亿元,占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28%。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流程及提交的材料
关键词:融资租赁公司设立
导读: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流程及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
1、因监管机构与出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金融系统的租赁公司、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系统的融资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现商务部已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直辖市的商务委;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
2、因资金来源及经营目的不同,可分为厂商类融资租赁公司和独立类融资租赁公司。厂商类融资租赁公司是机器设备提供商为主出资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目的是为了支持销售业务发展,独立类融资租赁公司是社会资本或银行资本出资成立的,经营目的是为了获取租金收益。
以下重点介绍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条件、设立程序及监管要求,这是新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考察的两种形式。
二、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条件
(一)外商融资租赁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且有相关行业背景或者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市场、客户条件;
2、投资各方必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投资各方的资产总额与其认缴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额度相匹配;
3、投资各方需要资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资各方真实、合法的资产证明、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拟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且具备2至5名、担任过融资租赁企业高管岗位三年以上、有相关资历证明、且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
5、外商投资比例不小于25%,可以是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拟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必须是符合如下要求:
1、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最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该类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公司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同时突出核心主业,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并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未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管饱、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区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服务。
6、同时,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程序
1、审批流程
(1)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2)上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3)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2、报送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1、审批流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2)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2、报送材料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2)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5)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7)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四、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监管制度
(一)外商融资租赁公司
监管机构是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机关,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是自律性组织。
监管要求: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和委托租赁资产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商务部报送上1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上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监管机构是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及省级商务、税务主管机关。
监管要求:
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在每季度15日前将其上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抄报商务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查试点企业经营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管理规定的企业,商务部将取消其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资格。
以上就是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流程及提交的材料的所有信息了,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