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破产优先保护谁的利益
当企业面临破产之境时,为确保各方面的权益得以公平合理地分配,将严格遵循特定的程序与标准进行财产的分配工作。在实施破产
清算阶段,首要任务便是对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予以充分保障。
其次,职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医疗救助费、伤残补助费以及抚恤款项亦被视为重要环节,必须得到优先考虑。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纳入并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也将作为重点事项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员工权益如何优先保障
公司破产时,员工权益可通过以下方式优先保障。首先,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处于较靠前位置。其次,若企业欠缴社保费用,社保部门有权要求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再者,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也应依法从破产财产中予以清偿。此外,在破产程序中,需明确员工人数、工资标准、社保缴纳情况等具体信息,以便准确核算员工权益。同时,要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透明,员工应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表达诉求。总之,通过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的合理运作,努力保障员工在公司破产时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如何规定
公司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规定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优先清偿。然后是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部分。接下来是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按照比例进行清偿。若有担保债权,担保物优先受偿,其受偿后仍有剩余的财产,才纳入普通债权清偿范围。这样的清偿顺序旨在平衡各方利益,既保障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合理分配破产财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企业破产时,将遵循法定程序公平分配财产。首先确保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后优先保障职工薪资、福利、医疗救助、伤残补助及抚恤。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法定补偿金等职工权益也为重点处理事项,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