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的界限是什么或者破产的实质标准
破产界限或实质性的评判标准主要侧重于企业在面临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且资产规模亦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或是显著缺乏还款能力的困境时所表现出来的状况。当企业出现如下几种情境时,往往可以被认为已经触及了破产的边缘:
首先是债务人无法按期、全额地偿还其到期债务,同时其资产规模也无法满足清偿全部债务的需求。这就意味着,债务人不仅面临着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债务的困境,而且在资产负债表上呈现出资产规模小于负债总额的不利局面;
其次是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例如,债务人的资金储备严重匮乏,或者其拥有的财产无法实现有效变现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破产的程序如何启动或破产的法律规定
破产程序通常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启动。
债务人启动: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提交
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相关材料。
债权人启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
清算的申请,但需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规定了破产申请的受理、管理人的指定、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等一系列程序和规则,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公平有序地处理债务人的破产事宜。
三、
破产清算的流程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通过
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等。之后,管理人按照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清偿债务。最后,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规定方面,《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申请的条件、受理程序、管理人职责、债权人会议权利等诸多方面。例如,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
申请破产。同时,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决议程序等都有详细规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总之,破产清算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和有序。
破产界限通常指企业无法如期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总额,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当企业面临以下情形时,可能已濒临破产:债务到期无法支付、资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还款能力显著不足。这些状况表明企业运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密切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