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
破产重组之前的债务如何处理好
国有企业面临
破产重整之际,其面临的债务问题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理。在整个破产重整流程中,企业将接受全方位的资产与负债状况的核查与评估。而涉及到债务的解决策略,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及方法展开:
首先,我们会对有担保债权以及普通债权进行明确划分。有担保的债权在担保物价值的范围之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至于普通债权,则根据破产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偿还。在破产重整的特定阶段,企业有机会与债权人共同商议并制定出债务重组方案,如酌情减少部分债务金额、适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
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
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国企破产重组后债务该由谁承担
国企破产重组后,债务通常由以下主体承担:
首先,破产企业自身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其次,如果有担保债务,担保物优先用于清偿该债务,担保权人在担保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再者,若存在关联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联企业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仅在关联企业存在法人人格混同等特定情形下,才需对破产企业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部分债务进行适当处置或承担一定责任,以维护社会稳定等。总之,需根据具体的破产重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
三、国企破产重组后员工安置如何进行
国企破产重组后员工安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依法进行
破产清算,确定员工安置费用的来源和数额。一般包括拖欠的工资、社保费用等。
其次,与员工协商安置方案,如经济补偿、再就业培训、内部转岗等。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再者,若有需要,可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为部分员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时,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优先安置大龄、残疾等特殊群体员工。
最后,在整个安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接受员工监督,以保障员工安置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国企破产重整时,债务处理严格依法进行。过程中,企业资产负债全面核查。债权分为担保和普通,前者优先受偿,后者按破产法顺序偿还。重整期间,企业与债权人可协商重组债务,包括减额、延长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