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需要还欠的债务吗
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免除全部债务。在破产程序启动后,债务人的财产将被详细审查并据此进行分配,以便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人的债务求偿权。
然而,在破产
清算完成之后,仍有部分债务未能得到全额清偿,在特定条件下,这些未获清偿的债务可能不再需要偿还。但是请注意,这种情况并非绝对,例如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就不在此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人的担保人以及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对于债权人依据
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获得清偿的债权,依法仍然负有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二、破产后之前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破产后,一般情况下,之前的债务在一定程序下可予以免除部分或全部偿还责任。
在破产程序中,会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如果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各债权人按比例受偿。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部分债务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和程序下,部分债务可被免除,债务人无需再偿还。
但有些特殊债务,如侵权债务、税收债务等,可能并不因破产而免除,仍需继续偿还。
总之,破产后债务是否需要偿还以及偿还的程度,需根据具体的破产程序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破产后未清偿债务该如何处理
破产后未清偿的债务通常会有以下处理方式。首先,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分配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其次,对于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因申报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利息等,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此外,如果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该行为,以保障自身债权。总之,未清偿债务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破产并非意味着债务人债务全免。程序启动后,债务人财产将接受详尽审查,随后根据审查结果公平分配,旨在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此过程确保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性与债权人权益的维护,而非简单免除债务人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