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股东认缴出资的到位时间是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在公司章程明确的认缴期限内,股东有责任履行出
通常来讲,股东认缴出资的到位时间是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在公司章程明确的认缴期限内,股东有责任履行出资义务。
要知道,法律赋予了股东自行约定认缴期限的权力,可要是出现公司解散或者破产这类特殊情况,股东的认缴出资就会加速到期,即便认缴期限还没到,股东也得补足出资,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等事宜。
此外,当公司在对外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利要求那些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股东不能随意拖延出资,在特定情况下,必须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