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股权如何转让?注意哪些事项?

  现如今,随着国家对于高新企业相关政策的大力推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到其中的一些相关知识,也开拓了不少的见识,但也有一些比较困惑难懂的地方,例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光是读起来就非常绕口,其中的意思,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都比较困扰各位创业者,下面就由企-常.青小编来为您详解其中的相关事宜,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意思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根据定义,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有一个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是先有成果,后有转化。企业获得了科技成果,不代表企业就有能力对其进行了转化。

  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注意哪些事项

  1、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在时间上缺乏逻辑性。

  比如已经完成的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或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必须在项目完成时间当月或之后。举例说明:如果项目完成时间是2020年10月,那么检测报告时间、销售发票开票时间等,一定要在2020年10月份之后,在10月份之前的存在不合理,甚至会被怀疑科技成果造假。

  2、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等技术方向不相关。

  严格来说,申报企业提供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主营产品、知识产权在内容上、技术上必须高度关联。申报企业要先了解研发项目、科技成果、主营产品之间的关系,提供的材料尽量体现技术一致性,避免出现不相关的资料。代理记账软件:www.bjgentong.com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相关内容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研发项目与科技成果转化。近三年的研发项目是指能够产生科技成果或者是阶段性科技成果成功的项目,如果没有产生,则研发项目不成功,会否定这个研发项目,导致研发费用不达标。

  (2)科技成果与主营产品。科技成果较重要转化到主要产品,为主营产品服务,成果就

  是新产品或新产品的部件,新技术,新设备等。

  (3)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两者要与申报企业选择的高新技术领域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最终必须体现为销售收入。

  按照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评分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形式,但最终必须是有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并取得销售收入。所以,科技成果转化要求提供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和样品(样机)佐证外,还要提供与该成果明显对应的销售收入发票和销售合同。这样才能较容易地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得到高分,反之得分较低。

  三、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有哪些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就是企业自主研发而形成的科技成果。

  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就是指企业将自主研发的科研成果以不同的形式给他人使用,并已获得相应的技术性收入。

  3、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指以合作等方式进行转化,多见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合作形式多样化。

  企.常·青(400^113^1696)是一家集工商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会计审计、知识产权和资质办理等为一体的互联网企业服务品牌。采用“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规范构造服务端到客户端的完整流程体系,紧密结合各行业特点,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依托在工商、财税以及知产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使整体业务办理流程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企业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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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企业管理人员,为了更好的鼓励员工为企业做贡献,会选择期权激励的方式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那么,企业如何施行期权激励?注意哪些事项?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有什么区别?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

  一、公司期权激励流程

  第一步:给与

  首先要给与期权到员工,和员工约定能行使期权的条件

  第二步:增值

  就是随着公司的发展,期权变得更加有价值,员工也通过工作业绩等形式获得了购买期权的权利。

  第三步:行使

  这时员工就可以花费金钱购买股权,将手中的期权变为真正的股权,这时的购买价格应该是低于当时企业估值的

  第四步:变现

  员工在拿到股份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分红、分配公司并购或者公开交易等形式分享公司的收益

  二、在设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的时候要注意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 注意发放期权的时间

  有的创业者刚开始就发放大量期权,甚至开展全员期权的计划,这样激励的措施是不会很好的,更好的做法是创业的核心时期,经过磨合就发放期权,对于普通员工不要急于发放去期权,另一方面期权的激励措施成本是比较高的,如果单个员工只能得到一点点期权,员工可能也不会买涨,在非常早期发放也有画大饼的嫌疑,可能更加起不到激励效果。

  2 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主要的人群应该是创业的合伙人或是管理层的人员,骨干人管,创业者拿到的应该都是限制性股权,在拿到股权之前是不能参与分配的。

  3 期权池的大小应该是多少

  一般来说创业公司期权池的大小一般是百分之十到二十,互联网公司一般会更大一些,因为更大的期权池可以吸引更多重要的员工,缺少的员工越多,预留的期权池就越大。

  三、期权激励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取得的是一种权利,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直接获得的是股份或股票。

  2、获得权利或股票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是无偿获得或基本上不用现金,就能获得这种权利;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必须拿出一部分现金才能获得股份或股票。

  3、获得收益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在行权日之前不会获利,在行权日行权之后才能获得应得的全部收益;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在获得股份或股票之后,就相应获得分红权,但整个股票的兑现要在全部股价款支付完毕且任期届满后才能实现。

  4、两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期权激励中,当股份贬值时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损失的只是一小部分为购买股份而付的定金,从而避免了承担股份贬值所带来的风险。股权激励预先就购买了股份,当股份贬值时激励对象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激励对象持有期股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的。、

  上述内容为“公司期权激励如何操作?注意哪些事项?”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企业服务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为您提供企业股权相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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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公司注销了,公司还存在债务,怎么处理?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

  一、企业注销以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2、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

  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

  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企业注销后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上述内容为“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注意哪些事项?”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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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如何转让股权?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股东新增及退出的情况,还有就是股东(合伙人)之间的股权转让。现在,合伙转让股权需要通过税务部门及工商部门才能办理,变更股权时需要您列出来股权转让的信息,例如:合伙人A将多少股权转让给合伙人B(或新增的合伙人C),并且向税务及工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材料。那么,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呢?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

  一、股权转让的前置审批及相关手续

  (一)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二)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包括增加)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参考法规1)

  (三)股权转让款(无论是自有的还是购汇)以外汇汇出需经外汇局批准。

  二、股权转让后的登记及企业变更手续

  (一)企业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为原登记机关,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股权变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外方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后,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由外商投资转为内资);

  (三)税务登记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四)如果实际经营期在10年以下,需补缴因“二免三减半”带来的优惠和其他任何税收优惠;(参考法规3)

  (五)变更外汇登记

  三、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四、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五、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1、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是一致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以上内容为“ 合伙企业股权如何转让?注意哪些事项?”的介绍,如果你有其他疑惑,请咨询创业萤火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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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如何转让股权?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股东新增及退出的情况,还有就是股东(合伙人)之间的股权转让。现在,合伙转让股权需要通过税务部门及工商部门才能办理,变更股权时需要您列出来股权转让的信息,例如:合伙人A将多少股权转让给合伙人B(或新增的合伙人C),并且向税务及工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材料。那么,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呢?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

  一、股权转让的前置审批及相关手续

  (一)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二)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包括增加)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参考法规1)

  (三)股权转让款(无论是自有的还是购汇)以外汇汇出需经外汇局批准。

  二、股权转让后的登记及企业变更手续

  (一)企业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为原登记机关,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股权变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外方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后,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由外商投资转为内资);

  (三)税务登记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四)如果实际经营期在10年以下,需补缴因“二免三减半”带来的优惠和其他任何税收优惠;(参考法规3)

  (五)变更外汇登记

  三、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四、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五、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1、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是一致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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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期权激励流程

  第一步:给与

  首先要给与期权到员工,和员工约定能行使期权的条件

  第二步:增值

  就是随着公司的发展,期权变得更加有价值,员工也通过工作业绩等形式获得了购买期权的权利。

  第三步:行使

  这时员工就可以花费金钱购买股权,将手中的期权变为真正的股权,这时的购买价格应该是低于当时企业估值的

  第四步:变现

  员工在拿到股份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分红、分配公司并购或者公开交易等形式分享公司的收益

  二、在设置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的时候要注意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 注意发放期权的时间

  有的创业者刚开始就发放大量期权,甚至开展全员期权的计划,这样激励的措施是不会很好的,更好的做法是创业的核心时期,经过磨合就发放期权,对于普通员工不要急于发放去期权,另一方面期权的激励措施成本是比较高的,如果单个员工只能得到一点点期权,员工可能也不会买涨,在非常早期发放也有画大饼的嫌疑,可能更加起不到激励效果。

  2 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主要的人群应该是创业的合伙人或是管理层的人员,骨干人管,创业者拿到的应该都是限制性股权,在拿到股权之前是不能参与分配的。

  3 期权池的大小应该是多少

  一般来说创业公司期权池的大小一般是百分之十到二十,互联网公司一般会更大一些,因为更大的期权池可以吸引更多重要的员工,缺少的员工越多,预留的期权池就越大。

  三、期权激励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取得的是一种权利,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直接获得的是股份或股票。

  2、获得权利或股票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是无偿获得或基本上不用现金,就能获得这种权利;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必须拿出一部分现金才能获得股份或股票。

  3、获得收益的方式不同。在股票期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在行权日之前不会获利,在行权日行权之后才能获得应得的全部收益;在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在获得股份或股票之后,就相应获得分红权,但整个股票的兑现要在全部股价款支付完毕且任期届满后才能实现。

  4、两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期权激励中,当股份贬值时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损失的只是一小部分为购买股份而付的定金,从而避免了承担股份贬值所带来的风险。股权激励预先就购买了股份,当股份贬值时激励对象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激励对象持有期股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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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意思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根据定义,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有一个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是先有成果,后有转化。企业获得了科技成果,不代表企业就有能力对其进行了转化。

  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注意哪些事项

  1、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在时间上缺乏逻辑性。

  比如已经完成的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或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必须在项目完成时间当月或之后。举例说明:如果项目完成时间是2020年10月,那么检测报告时间、销售发票开票时间等,一定要在2020年10月份之后,在10月份之前的存在不合理,甚至会被怀疑科技成果造假。

  2、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等技术方向不相关。

  严格来说,申报企业提供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主营产品、知识产权在内容上、技术上必须高度关联。申报企业要先了解研发项目、科技成果、主营产品之间的关系,提供的材料尽量体现技术一致性,避免出现不相关的资料。代理记账软件:www.bjgentong.com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相关内容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研发项目与科技成果转化。近三年的研发项目是指能够产生科技成果或者是阶段性科技成果成功的项目,如果没有产生,则研发项目不成功,会否定这个研发项目,导致研发费用不达标。

  (2)科技成果与主营产品。科技成果较重要转化到主要产品,为主营产品服务,成果就

  是新产品或新产品的部件,新技术,新设备等。

  (3)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两者要与申报企业选择的高新技术领域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最终必须体现为销售收入。

  按照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评分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形式,但最终必须是有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并取得销售收入。所以,科技成果转化要求提供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和样品(样机)佐证外,还要提供与该成果明显对应的销售收入发票和销售合同。这样才能较容易地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得到高分,反之得分较低。

  三、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有哪些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就是企业自主研发而形成的科技成果。

  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就是指企业将自主研发的科研成果以不同的形式给他人使用,并已获得相应的技术性收入。

  3、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指以合作等方式进行转化,多见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合作形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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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注销以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2、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

  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

  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企业注销后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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