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注销股东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吗
通常来讲,当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后,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再去承担连带责任的。
然而呢,要是出现了以下这些状况,那股东或许就仍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一,股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出资的义务,像是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款项,又或者是把已经缴纳的出资给抽逃掉了等情况。
在公司已经注销之后,要是有债权人出现,那么这些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其二,股东在公司进行注销的整个过程当中,存在着恶意相互勾结、进行虚假
清算等不良行为,这种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类股东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呢。
其三,当公司处于解散的状态时,股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去进行清算,就直接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这就导致了公司的财产出现了流失,并且无法再进行清算。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公司注销之后,股东到底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要是大家对此有疑问的话,最好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来给出更准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
公司破产股东需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公司破产时,若股东已按
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通常无需再额外承担公司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即未实际缴纳应缴出资,或抽逃出资,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那么股东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履行出资义务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破产股东在哪些情况要担责
在公司破产时,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股东需担责:
一是出资不实。若股东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包括未缴纳
货币出资或未交付非货币财产,
破产清算时需补足出资,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是抽逃出资。即股东在
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手段将出资转出,这种情况下要返还抽逃的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个人担保的,需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在探讨公司注销股东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吗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即便公司注销,特定情形下股东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若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那么股东需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若股东在公司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需履行承诺。要是您对公司注销后股东连带责任的具体认定标准、承担范围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用烦恼,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