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和区别: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和区别: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公司经营中的大部分日常生活事务。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有权选择和解除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行使企业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的所有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经营决策都必须得到股东会的认可和批准。对股东会负责的董事会。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两者的联系: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职权关系是:两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由此产生并对其负责。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会决议。如有冲突,以股东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到董事会重组和解散。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2、表决不同: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特殊决议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3、构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五十人以下,其全部股东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
4、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
2、选举权和罢免权;
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
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总之,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在于人数不同,表决方式不同。股东大会召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股东有相对应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