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公司经营管理是很重要的,但是有很多的公司因为经营管理出现纰漏导致产生大量的债务,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否可以单方申请呢?下面由创业萤火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现实社会中公司经营管理是很重要的,但是有很多的公司因为经营管理出现纰漏导致产生大量的债务,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否可以单方申请呢?下面由创业萤火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经营方面的严重困难,例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资不抵债,常年亏损等;或者管理方面的严重困难,这种严重困难与“公司僵局”的特征基本一致。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者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均赋予股东向法院提出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何谓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的特点,由于股东会采取资本多数决的方式,大股东或多数股东完全可以凭借表决权优势对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做出决策,这是符合工商规定,也是符合公司自治原则的。我们认为该条件的设置一方面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诉权。“重大损失”如何判断,工商并无明文规定,需要法官在实际审理时做出权衡和自由裁量。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享有诉权的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之前应当穷尽所有可能解决僵局的途径,例如协商、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只有当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或股东要求退股,其他股东无能力购买及其他人无人购买时,才能解散公司。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权比例低于或等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无权作为诉讼主体,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单方申请的,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是要经过相关的程序的,首先应该要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清理债务问题。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创业萤火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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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刚专家,自1998始执业已有2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本科和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大专。从事银行会计、出纳、信贷等工作七年、从事期货、股票、债券交易二十余年。融合管理学、经济学、投资学、心理学、法学,以及儒释道三家国学为一体,独创质能五行管理理论,并于2018年6月出版专著《傻瓜沉思录》这一管理哲学书籍,系统介绍了平衡、对称、自循环、自均衡的现代五行管理思想。从而实现了个人人生哲学(心性)、投资、管理和工商四模块系统集成。提出了工商问题在本质上是管理问题,管理问题在本质上是投资问题,投资问题在本质上人生哲学问题的基本命题,并于专家执业生涯中有效的实现了四者的一体化,将工商转化为企业的趋动器,帮助企业客户实现平稳、高速的成长。这在专家界是独一无二的。为了人人能够实现“富有、博学、诚信、宽容、精进”地幸福人生,孙刚专家利用其博学、多闻、善思的特长,将工商、管理、投资、心理等知识融入到生活中,开设了“生命可以更轻松”的微信公众号,在荔枝开设了“空性智慧社”的音频专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生哲学与工商价值。客户画像:我的客户是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详细>>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公司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孙刚专家,自1998始执业已有2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本科和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大专。从事银行会计、出纳、信贷等工作七年、从事期货、股票、债券交易二十余年。融合管理学、经济学、投资学...
公司清算之后债务是由清算小组将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处理之后才将资金给股东的,清算中如果有违法行为规避资金的,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国有企业代持民营企业股份行为如果是为了掩盖非法目的,就不具有工商效力。若国有企业代持民营企业股份行为无效的,将会自始没有工商约束力,因该行为获得的相关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在我国工商中规定了关于在个人公司中,可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的规定如上。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或者撤资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回投资。而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如经营期限到期、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才能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对员工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后,要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制定清算方案,股东未出资的,要求股东补缴出资,清算程序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商规范我们的行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方法有什么,你有疑惑吗?想知道工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方法有什么如何规定?下面就由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其股东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那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具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程序呢?下面由创业萤火小编进行解答,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公司设立的话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本,最主要的是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然后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工商局申请,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具备的条件怎样的呢?下面由创业萤火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共同组成一个公司完整的内部管理体制,但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公司来讲,如果光是三会中的成员就有十多个,那么公司可能就连员工工资都付不起了,所以这些小公司中很多职务都是由一人兼任的。下面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股东能否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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